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球“TOP200”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淄博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供热企业,注册资本2.5亿元,致力于成为集供热供冷、清洁能源利用和热力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生产运营服务商。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为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专业
暖通、能源动力、信息化、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的人员均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企业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二)薪资待遇
1.全球“TOP200”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500元/月(试用期)+年终绩效;
2.全球“TOP200”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月(试用期)+年终绩效;
3.全球“TOP200”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协议工资制。
以上待遇均含淄博市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中的生活补贴。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后的工资根据试用期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球“TOP200”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双一流”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名单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名单为准)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均含3年择业 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高校由省外来鲁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均可以应聘;
5.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该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全日制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须于应聘之前取得。在读全日制知名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 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的程序为: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1月20日;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 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重命名为“姓名+学历+学校+专业”(表中需附电子标准证件照),并务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扫描件发至邮 箱:zbsrljt@163.com。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后汇总,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 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录用
1.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行为考察。对其提供的相关工作简历和学历背景进行调查,加强录用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 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 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经体检、调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集团公司根据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配单位,并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录用单位按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 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和参保缴费证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招聘公告由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晓雪
联系电话:2217178
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