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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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供热企业公布退费方案 两种方式可选
发布时间:
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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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降为22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低2元。供热价格调整后,用户多缴的供热费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自动转为下一年供暖费,由供热企业操作,用户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方便快捷。另一种是用户到供热企业现场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30日,退费用户需携带交费票据、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没有票据的用户供暖费自动转入下一采暖期,用户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直接退费手续高峰时段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候等现象,请用户理性选择退费方式。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退费流程如下:
一、退费所需资料:
(一) 客服大厅缴费的用户需带材料:
1.供热缴费卡(或房产证);2.供暖发票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物业代收费的用户需带材料:
1.供热缴费卡(或房产证);2.供暖发票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银行代收费用户需带材料:
1.供热缴费卡(或房产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退费办理时间:
12月10日——2016年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三、退费地点、电话:
淄博环保供热营业大厅(华光路143号甲4),电话:27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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